各分院、中心、處、室、站:
國慶、中秋兩節假期將至,為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根據市紀檢及規劃局相關文件精神,防止公車私用,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一、節日期間,嚴禁公款購買節禮、嚴禁內部宴請、嚴禁公款旅游、嚴禁公車私用等行為。
二、節日期間,各外業分院確需加班使用公車,須向主管生產副院長申請;各處室(站)、中心確需加班使用公車,須向分管院長申請,以上申請經審批同意并于9月29日下午14:00前在服務中心登記、紀檢監察室備案后方可執行。2017年9月30日16:30-2017年10月8日24:00期間,未經批準,不允許使用公車。
三、節日期間,停放在院內的車輛請按秩序統一停放在指定區域。服務中心將對院內公車停放、使用情況進行核查、登記,節后匯總至紀檢監察室備案并將核查登記情況節后向全院進行通報。
四、節日期間,院中層及以上干部如有離開本市的,需向綜合辦請假,通過OA中“黨務管理”——“干部管理”——“干部請假”模塊提前辦理請假手續。
綜合辦公室、紀檢室、服務中心
2017年9月22日